采储系统绿色低碳改造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储系统绿色低碳改造提升
项目编号:ZPZB-24Z398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评标日期:2024年9月19日
评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307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8月29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得分 |
排序 |
A |
采储系统绿色低碳改造提升 |
******有限公司 |
756000 |
83.87 |
1 |
******有限公司 |
776000 |
67.93 |
2 |
||
******有限公司 |
758000 |
65.23 |
3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3日下午17:30止;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
业主:******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禹州市褚河镇巴庄村
联系人及电话:田磊 ******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 牛先生 黄女士
电 话:0375- 2787871 ******
邮 箱:******
财务电话: 0375-******
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