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洲滩管护中心芦苇收割、加工、转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0 16:10|******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石首市|阅读次数: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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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1-2024-00684
三、项目名称
石首市洲滩管护中心芦苇收割、加工、转运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东岳山路38号一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24600(万元)
综合评分法:74.84(分)
服务类 |
名称:石首市洲滩管护中心芦苇收割、加工、转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合理安排好芦苇的收割顺序。2.收割、打包的标准:(1)芦苇收割必须使用符合型号的压扁机进行收割,苇田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收割干净(包括沟路边芦苇)。(2)收割残茬绣南所内山小于5厘米、二滩小于6厘米,河口所小于4厘米。(3)所有打包芦苇不能有泥沙和藤杂。(4)打包标准为方捆、重量不低于400公斤/件,水分控制在 15%以下。3.乙方组织车辆和船舶须按照甲方指定区域或路线进行运输。芦苇运输起始点为绣南所与河口所苇田,到货地点为仙鹤纸业(东升镇),另有目的地,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增减服务费用。4.乙方芦苇运输车辆必须加装排气管防护罩,对芦苇进行遮盖,防止渣叶掉落,维护好城乡环境卫生。5.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乙方组织好足够的叉车、车辆、船舶等,将芦苇按指定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进入厂区自觉接受厂方调度。到厂后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如发现掉件,按丢失的件数进行赔偿(每件按2000元进行赔偿)。6.乙方组织的运输车辆、船吊、运输船舶及其驾驶人员必须手续齐全(驾驶证、行车证、船舶证书、船员操作证、保险),合法合规。7.乙方组织的机械和人员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及质量要求进行作业。8.项目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组织机械对河口所和绣南所苇田渣叶、杂草进行清除运出,降低安全隐患,清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担和享受。 服务要求:1.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合理安排好芦苇的收割顺序。2.收割、打包的标准:(1)芦苇收割必须使用符合型号的压扁机进行收割,苇田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收割干净(包括沟路边芦苇)。(2)收割残茬绣南所内山小于5厘米、二滩小于6厘米,河口所小于4厘米。(3)所有打包芦苇不能有泥沙和藤杂。(4)打包标准为方捆、重量不低于400公斤/件,水分控制在 15%以下。3.乙方组织车辆和船舶须按照甲方指定区域或路线进行运输。芦苇运输起始点为绣南所与河口所苇田,到货地点为仙鹤纸业(东升镇),另有目的地,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增减服务费用。4.乙方芦苇运输车辆必须加装排气管防护罩,对芦苇进行遮盖,防止渣叶掉落,维护好城乡环境卫生。5.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乙方组织好足够的叉车、车辆、船舶等,将芦苇按指定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进入厂区自觉接受厂方调度。到厂后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如发现掉件,按丢失的件数进行赔偿(每件按2000元进行赔偿)。6.乙方组织的运输车辆、船吊、运输船舶及其驾驶人员必须手续齐全(驾驶证、行车证、船舶证书、船员操作证、保险),合法合规。7.乙方组织的机械和人员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及质量要求进行作业。8.项目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组织机械对河口所和绣南所苇田渣叶、杂草进行清除运出,降低安全隐患,清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担和享受。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谱海,蔡利萍,杨斌,张群英,叶良阶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9
2、评审地点:******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鄂建文〔2023〕35号文件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首市洲滩管护中心本级
地 址: 石首市解放中路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