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的规定编制本文件******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浙诚远庆******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
庆元县源耕农场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及服务需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4.1在庆元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4.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银行丽水市分行2023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4******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6.1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9: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25年2月18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现场领取******街道后田街144号二楼);
6.3 购******银行庆元县支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银行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证明材料。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9:30(北京时间)
8.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庆元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会议室
9.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庆元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8-639616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永聪 联系电话:0578-******传真:******
地址:******街道后田街144号二楼
12.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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