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加工金属护栏、栅栏、庭院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加工金属护栏、栅栏、庭院门项目
地点:周口市项城市光武湖滨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5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袁海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