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浑河右岸涝区排涝工程安全鉴定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发布日期:2024-09-19
项目地址
******街道、******街道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浑河右岸涝区排涝工程
项目编号
************44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60.00%,省本级预算资金:20.00%,区(县)预算资金:2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4181.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建筑物99座,其中泵站12座、水闸59座、涵洞28座;排水渠道清淤152条,总长518.33km,其中排水总干渠15条、长193.00km,排水干渠和支渠137条、长325.33km;衬砌排水总干渠4条、总长10.41km,衬砌干渠和支渠24条、长20.94km。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浑河右岸涝区排涝工程安全鉴定服务
标段(包)编号
************4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检验检测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通过专家审查
标段(包)招标范围
大洼区浑河右岸涝区排涝工程治理建筑物共计99座,对西安镇韩家站、西河流排水站等10座泵站进行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对小胡节制闸、青二节制闸、平安干渠涵洞、五排干涵洞等渠系建筑物进行设计复核及鉴定或评估;对相关整治排水干支沟进行设计复核及安全评估。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0-18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1-17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检测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或检测负责人其中一人;]
合同估算价
21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声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19 08:30至2024-09-2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项目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7-******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9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27-******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
联系人
金傲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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