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兴社区农村公路养护改善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委员会决定对2024年公兴社区农村公路养护改善维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资格后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2024年公兴社区农村公路养护改善维修工程 |
2024年公兴社区农村公路养护改善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路面、桥梁维修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2.工期要求:30天。
3.质量目标:√合格 ×优良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二、招标控制价:377339.84元(含暂列金5000.00元)
特别说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以及县交运局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考核,各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现状、招标文件、施工成本及税金(增值税)等因素后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无故拖延工期等情形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合同,并另行选择承包人。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任一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7.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7.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9 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4日8:30至2024年9月20日17:00;
4.2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标书工本费200元,报名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5:00******委员会1楼会议室。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5日15:00******委员会1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考察,视为认可现场一切条件。
6.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7.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00元,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履约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付款方式:
1、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工程量,经县交通质监部门质量检测合格,付实际计量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2、工程完工一年后,按一审结论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
3、余款待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完成交竣工验收,凭有权审计部门审计结果结清工程款(以上付款均无息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公兴社区 地 址:阜宁徐州路864号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琼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 电 话:******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