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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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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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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2024】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东安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在东安县芦洪江流域的大盛镇、新圩江镇、鹿马桥镇、端桥铺镇、芦洪市镇和紫水河流域的大庙口镇、紫溪市镇、川岩乡、水岭乡、白牙市镇等11个乡镇的 33个村,建设35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共计1360m3/d),建设配套污水收集主管35305m,收集支管24199m,接户管83286m。污水处理工艺包括:“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和“A/0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其中处理规模为1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1套,处理规模为2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5套,处理规模为3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13套,处理规模为4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6套,处理规模为5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4套,处理规模为60m3/d 的污水处理设施3套,处理规模为8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3套,项目招标控制价 4269.37万元

2.4招标范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东安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 具体为:①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后期施工全过程服务等;②施工部分包括:①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为准;②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试运 行、备案、移交及结 ( 决 ) 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等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2.8.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需达到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要求,设计文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2.8.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有关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其他: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修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审查、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 3 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2134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或流域生态保护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中承诺(格式自拟)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03月04- 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0746-******。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永州市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改革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电话:0746-************

10. 联系方式

  人:

******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址:

东安县舜皇大道35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竹塘路口1

  人:

李卉芳

  人:

曾娟、张彩艳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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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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